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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第17款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3/28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5/06/173.股東會召開地點:高雄市楠梓區屏山巷一號高雄廠大禮堂4.召集事由:(一)討論事項:(1)修正「公司章程」部分條文案。(2)修正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」部分條文案。(二)報告事項:(1)一百零四年度營業報告。(2)一百零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。(3)一百零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(三)承認事項:(1)承認一百零四年度決算表冊案。(2)承認一百零四年度盈餘分配案。(四)臨時動議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5/04/19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5/06/177.其他應敘明事項:擬訂定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為民國105年4月11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20日止(現場或郵寄均需於受理期間內(寄)送達者為限)。受理處所: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,住址: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6樓,並依規定公告。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,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。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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